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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轻伤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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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的拘留,既可以是刑事拘留,也可以是治安行政拘留。

1、打架在轻微的情况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被行政拘留;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不仅刑事拘留,还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一、行政处罚属于犯罪前科吗

行政处罚不能视为有前科。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

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重处罚:

1、当事人年满十六周岁被行政拘留;

2、当事人五年内再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被行政拘留。不过,虽然行政拘留后不会留下前科,但是行政拘留案底在机关长期保存,一些机关必要时可以查询。所以,其实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法律明确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所以具体是被依法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被行政拘留等被采取行政措施。

二、浏览不良网站会被网警记录在案吗

浏览不良网站是否会被网警抓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不进行传播机关一般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2、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传播污秽物品的判刑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不以牟利为目的,单纯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污秽物品的认定如下:

1、广泛散布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

2、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总而言之,在私人空间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网警抓。查阅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更不会被人身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

三、行政拘留多少天

1.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最多30天。刑事拘留是对可能刑事犯罪的人的监控措施,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看案件的性质和侦破情况,最长可达7个月以上。2.一般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一些民法行上的规定会行政拘留,但如果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会转为刑事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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