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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房首付新规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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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不包括蓝 印户籍,以下同)、名下无房的家庭(包括带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士,以下同),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天津户籍、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天津户籍、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只能在滨海新区买房。天津户籍、名下无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无子女,以下同),可以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

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

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

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

4、房屋买卖合证明;

5、缴纳首付的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二、房税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批准项目用海、用岛,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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